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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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02 02:4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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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是我国的基本分配制度。意思是按照劳动的贡献作为财富分配的主要依据,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再辅之以其他的诸如按照知识技术、资本、管理等生产要素的贡献对财富进行分配。
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社会主义社会人们劳动差别的存在决定了我国现阶段的分配结构。同时也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表现在:一是全社会范围的收入分配中,按劳分配占最大比重,起主要作用;二是公有制经济范围内劳动者总收入中,按劳分配收入是最主要的收入来源。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按劳分配具有如下特点:
除了按劳分配以外,其他分配方式主要还包括按经营成果分配;按劳动、资本、技术、土地等其他生产要素分配。
按劳分配与按劳动要素分配不同,按劳分配只能在社会主义公有制范围内分配。
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实质上反映出劳动、管理、资本、技术、土地等各种生产要素,都按贡献参与了收益分配。其中按劳分配为主体反映了劳动要素是各种生产要素中最受重视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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