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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黑龙江齐齐哈尔克东县招聘社区工作者21人公告社区/社会工作者考试

来源:互联网转载 时间:2024-11-04 13:36:43 浏览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委关于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要求,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发〔2017〕13号)和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建设的意见》(黑办发〔2017〕57号)及齐齐哈尔市委组织部、齐齐哈尔市民政局、齐齐哈尔市财政局、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齐民发〔2018〕45号)的通知精神,全面加强我县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建设,提升城市基层治理水平,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工作者,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范围

1、数量:21个。

2、范围:面向社会招聘克东县户籍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热爱社区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能吃苦耐劳,愿意履行社区工作人员义务,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9年5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即1974年5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一定的文字、计算机操作能力,有一定语言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因经济或其他问题正被司法机关审查的人员;被公安机关确定的重点管控对象;被纪委监委正在立案审查或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的人员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1、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5月10日—5月1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含双休日),报名人员须在上述报名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克东县委党校一楼。

(3)咨询电话:15845278688、15561662234

2、报名时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表纸质及电子版各1份(到公告网站下载);

(2)应聘人员户口簿、身份证、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大专以上学历的还需携带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报告(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后留证件复印件);

(3)应聘人员近期正面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3、报名注意事项

(1)对报考人员资格全程审核,报考时要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有违背相关法律法规报考的,在资格确认和聘用审批时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要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否则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3)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照黑价联〔2017〕51号文件精神,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在领取《准考证》时,需交笔试费45元。

(三)考试及录用办法

通过笔试、计算机操作、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县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笔试、计算机操作、面试分值各为100分。笔试、计算机操作考试后按照笔试分占60%,计算机操作分占40%的比例计算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1:2比例由高分到低分进入面试。面试后,按照笔试及计算机合计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进行考察,最后一名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及计算机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试过程全部录像留痕,当天发布成绩。

1、笔试

考试内容为党的理论知识及时事政治,社会工作者相关业务知识,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计算机操作

考试内容为word文档打字及excel电子表格制表,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面试

测试要点为应试者的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解决问题能力。面试低于60分者取消招聘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及体检

由组织部、民政局、人社局、克、宝两镇组成考察组,赴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社区)进行复审、考察。考察工作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拟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根据考察结果,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再次确认。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

考察后,按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聘用资格。

(六)签订合同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录用上岗。录用上岗人员实行为期2个月的试用期,从试用期开始起薪。试用期满合格的,由乡镇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至本届居委会届末。

2、对已聘用人员,发现问题,一经查实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递补办法

因以下情形形成的空缺,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1、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

2、主动放弃聘用的;

3、公示期发现问题,经查实的;

五、相关待遇

招聘人员一经聘用,其待遇为月工资1800元(岗位基础工资1000元、绩效工资800元),“五险”费用由县财政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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