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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科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来源:互联网转载 时间:2024-11-17 11:33:27 浏览量:

广东科贸职业学院2024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广东科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室、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名称:广东科贸职业学院

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4063

第五条学校地址:

白云校区: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石庆路388号;邮政编码:510430

清远校区: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中宿路36号;邮政编码:511500

天河校区:广州市天河区科华街273号;邮政编码:510640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九条毕(结)业颁证: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广东科贸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室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二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室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学校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

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五条学校与本科院校联合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学校“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实验班”通过广东省夏季普通高考招收学生,与学校其他专业同批次录取,单独院校专业组招生,单独编班。试点专业实验班学生按五年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完成三年高职学段学习,各项考核合格,并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获得学校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通过转段选拔考核合格的实验班学生进入对接本科院校试点专业学习两年,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对应本科院校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非实验班学生,不得转入试点专业实验班学习。对应院校与专业见下表:

试点高职专业名称本科高校名称对应本科试点 专业名称
1园艺技术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园艺
2畜牧兽医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动物科学
3药品生物技术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生物技术
4食品质量与安全韩山师范学院食品质量与安全
5食品生物技术韶关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
6国际商务广州华商学院国际商务
7市场营销广州应用科技学院市场营销
8大数据技术广州商学院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9视觉传达设计广州应用科技学院视觉传达设计
10影视动画广州应用科技学院动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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