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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洛阳科技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来源:互联网转载 时间:2024-11-17 12:07:03 浏览量: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计划由河南省教育厅确定,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官方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二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将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三条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各专业考生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五条外语语种要求:各专业教学使用外语语种为英语,录取时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六条各专业录取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录取规则(一)采取平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按考生填报院校的志愿确定录取资格。首先在上线报考我校志愿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总分成绩相同的,依次参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的顺序,取单科高分的考生录取,录满我校专业招生计划数为止。(二)按报考我校的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其他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满足某专业计划,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三)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四)在考生报考志愿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作退档处理。(五)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我校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课考试,其专业成绩采用各省(市)统一组织的专业课统考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课统考成绩(双过线)均应达到生源所在省(市)确定的艺术类专科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对于投档总成绩相同者,先按专业总成绩排序,专业总成绩仍相同者,再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满我校专业招生计划数为止。(六)河南省艺术类考生,按照河南省统一的投档规则,投档录取。(七)河南省对口招生类考生,按照河南省统一的投档规则,投档录取。(八)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九)录取结果查询渠道:省考试院官网、招办咨询电话、学校招生网、录取通知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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