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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北京舞蹈学院招生章程

来源:互联网转载 时间:2024-11-17 13:09:18 浏览量:

北京舞蹈学院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以下称招生省份)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本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为了确保我院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考试行为,切实维护好考生的合法利益,特制订此章程办法。

第二条我院全称为北京舞蹈学院,是国家公办的独立设置艺术院校,隶属于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学层次为本科,对在规定年限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北京舞蹈学院普通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院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条办学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万寿寺路1号

第四条学院招生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北京舞蹈学院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教委的有关规定,设立“北京舞蹈学院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校长、主管校领导、教务处负责人等组成。全面负责学院的本科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审核每年度的招生简章、招生章程、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六条北京舞蹈学院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负责我院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学院纪检部门负责监督招生考试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各二级学院及系部党支部对本院系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履行主体责任。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我院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教委的要求,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人才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编制年度招生计划。经学院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由学院常委会、院长办公会审定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我院所有专业(含招考方向)均为文理兼招,不设选考科目要求。对于设置分省计划的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艺术管理专业),如遇投放计划省(区、市)为艺术类分文理,则只编制文史类计划,具体计划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我院不设预留计划数。

第四章录取

第十条招生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除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艺术管理、新疆协作计划外,学院所有专业(含招考方向)均不认可政策性加分。

2、录取原则

序号专业名称(招考方向)录取原则
1

舞蹈表演(不含歌舞剧)

舞蹈编导

舞蹈教育

此类专业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招考方向)校考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按上述录取原则录取后,校考成绩优秀的考生,在考生所报专业(招考方向)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依次录取I类、II类破格考生:

I类破格:专业(招考方向)成绩合格且符合我院舞蹈拔尖人才资格的考生(资格条件见《招生简章》附录),高考文化课录取成绩可破格至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90%(小数向上取整),按照专业(招考方向)校考成绩排序,由高到低录取;

II类破格:专业(招考方向)成绩合格的其余考生,高考文化课录取成绩可破格至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招考方向)校考成绩排序,由高到低录取。

如专业考试成绩相同,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 ÷ 生源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所得比值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比值相同,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折算为单科150 分制计算)。

专业下的各招考方向如遇到未录满的名额,可在各专业内进行名额调整。

2舞蹈表演(歌舞剧)

此专业方向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校考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按上述录取原则录取后,在此招考方向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校考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80%(小数向上取整)的考生,按校考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如专业考试成绩相同,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 ÷ 生源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所得比值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比值相同,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折算为单科150 分制计算)。

3舞蹈学

此专业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校考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如专业考试成绩相同,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 ÷ 生源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所得比值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比值相同,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折算为单科150 分制计算)。

4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相应科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合格,按照所在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统一投档规则择优录取。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录取时如有特殊要求,学院将按照要求执行。
5艺术管理依据教育部文件要求,此专业使用高考成绩录取,按照所在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统一投档规则择优录取。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录取时如有特殊要求,学院将按照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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