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北部湾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部湾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北部湾大学地处西部陆海新通道重要枢纽城市、北部湾经济区滨海城市——钦州市,是一所以工学、理学、管理学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一所具有国家海船船员培训资质的高校,还是一所具有岭南风格、滨海风光、东南亚风情校园建筑特点,被授予3A级景区的学校。2021年9月,成为广西2021-2025年立项建设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博士B类)。
学校着力凸显海洋性办学特色,以服务国家海洋强国战略和广西向海经济发展为使命,现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0个,本科专业56个。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4万人,其中研究生609人,留学生141(含留学研究生5人)。现有教职工约1400人(高级职称教师近460人、博士318人、博导22人、硕导300余人)。
学校设有19个教学单位,其中海洋学院、机械与船舶海洋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石油与化工学院、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陶瓷与设计学院、人文学院、教育学院、体育学院、音乐舞蹈学院等12个教学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建有国家科技小院3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2个、教育部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4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1个、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广西一流学科(B类)2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特色专业、创新创业改革示范专业、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等省级教学科研平台70多个。学校与中船集团广西基地、上海华谊集团钦州基地等央企联合共建了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与广西海事局、钦州海洋局等单位签订了联合开展海洋、航海、海事人才培养、队伍建设、科学研究等方面的合作。
近年来,学校大力发展研究生教育,为入校就读的研究生提供奖、助、贷等各类政策,积极支持硕士毕业生继续深造。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5年北部湾大学共12个硕士学位授权点的15个硕士学科、专业(领域)招收硕士研究生。其中硕士一级学科授权点(学术型)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业型)10个。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2025年9月1日前)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限由招生单位规定,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注意事项:
(1)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学校同意,并在网上确认时出具所在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
(2)我校所有学科专业(领域)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海洋科学、渔业发展、体育、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思政)、设计和音乐等8个学科、专业领域(方向)仅接收前置专业与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方向)密切相关的考生报考。详见本年度招生专业目录。
三、学制
我校各硕士学科、专业(领域)学制3年,学习年限2-5年,具体见培养方案。
四、奖助学金政策(以当年最新政策为准)
学校构建了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具体奖励范围等详尽事宜参见国家及我校相关政策文件。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可享受的资助项目有:
(一)奖学金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选1次,奖励标准为20000元/生。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以当学年最新政策为准。
3.北部湾大学奖学金:每年评选1次,由校长奖学金和分类单项奖学金组成。校长奖学金是学校最高级别的综合类奖学金。分类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不同领域具有特殊专长和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
(二)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年6000元/生。
(三)研究生“三助”项目:研究生可从事“助研”“助教”“助管”工作以获取劳务收入。
五、学费
(一)学术型全日制硕士专业学费为8000元/生·年。
(二)专业型全日制硕士专业学费为13000元/生·年,非全日制学费为20000元/生·年。
六、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考生。报名期间,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的规定选择。
(3)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另外,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
6.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我校研究生院联系。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
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考点所在地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七、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初试时间、地点。
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024年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初试地点为考生网上报名时选定的考点。
(四)初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
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 业务课二
八、复试
复试时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一)复试时间:暂定2025年3月底或4月初,届时将在教育部统筹安排下,根据我校招生实际情况确定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二)复试中,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届时可毕业)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不加试。
(三)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我校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
(四)分数要求:教育部按照一区和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根据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二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制定并公布报考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九、调剂
所有考生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十、录取
我校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业务素质、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非定向就业考生须调人事档案到我校,定向就业考生无需调人事档案。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报到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十一、其他
(一)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二)我校不提供往年专业课考试试题,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专业课考前辅导班。
(三)考生在各阶段应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院网页,我校会将各类有关的招生信息及时、详尽地在网页上予以公布。
(四)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二、信息发布与常用联系方式
(一)信息发布
有关初试成绩查询、调剂、复试、录取等信息均在研究生院部门网站发布,请考生务必及时查看北部湾大学研究生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题(https://yjs.bbgu.edu.cn/zsgz.htm)。
(二)常用联系方式
表1北部湾大学2025年各学科专业(领域)联系方式
网址:http://yjs.bbgu.edu.cn/
招生单位代码:11607
通讯地址:广西钦州市滨海新城滨海大道12号,北部湾大学办公楼451室。
研究生院联系电话:0777-2807026。
邮政编码:535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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