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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来源:互联网转载 时间:2024-11-21 16:54:01 浏览量:

录取规则

第二十二条学院招生实行网上录取。

第二十三条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录取安排在专科提前批;普通专业安排在高职专科批。

第二十四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相关规定确定学院的投档比例。

第二十五条招生工作人员应仔细审阅每一个考生电子档案,对考生档案材料进行全面审查。

第二十六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按考生的文化成绩和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心理测评、政治考察的综合情况择优录取。

第二十七条普通专业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专业。我院进档及专业安排认可生源省份的高考加分政策。

第二十八条学院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二十九条根据当前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实际需求,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招收女生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计划数的10%。普通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三十条普通专业考生根据学院的学生管理模式和主要就业方向,除应符合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部门规定的思想政治品德、身体等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五官端正,体形匀称,心理健康;

(2)身体无残疾,无明显疤痕,无文身;

(3)无传染性疾病及不能适应警体训练和警务化管理的其他疾病;

(4)无犯罪记录。

第三十一条录取通知书按考生高考报名时所填写的通信地址统一邮寄。

第三十二条录取结束后学院不再退档,考生可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部门指定网站或拨打公布的电话查询录取结果。

第三十三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招生条件者,转入普通专业学习或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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