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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广东金融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互联网转载 时间:2024-11-29 09:42:26 浏览量:

广东金融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本简章若出现与教育部公布的文件不一致的内容,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一、招生专业

2025年,我校共12个学科专业招收硕士研究生,其中学术学位1个(应用经济学)、专业学位11个(金融、会计、保险、数字经济、工商管理、法律、翻译、应用统计、资产评估、国际商务、审计)。其中,金融专业硕士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报考。

各专业招生人数、学习方式与学制、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参考书目、自命题科目样卷等详见:《广东金融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该类人员报考,须于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报考我校,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专业主干课程,方式为笔试。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二)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四)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

三、报名

(一)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二)报名时间及相关规定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发布的通知为准。

四、考试

(一)招生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二)考试时间

1.初试:2024年12月21-22日。初试的相关安排以教育部、考生网报时选定的考点安排为准。

2.复试:2025年3-4月。复试的相关安排以我校研究生处的通知为准。

五、体格检查

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另行通知。

六、政审与录取

(一)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一律不予录取。

(二)拟录取考生需按照我校要求进行相关政审工作,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三)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七、收费标准与奖助学金

(一)收费标准

1.学费:应用经济学8000元/生·年;金融、会计、翻译、工商管理28000元/生·年;保险、应用统计、资产评估、审计、法律、国际商务、数字经济18000元/生·年。学费均按实际在读年限收取。

2.住宿费:按入住宿舍标准和实际在读年限收取。

(二)奖助学金

1.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符合相应条件的研究生可以申请。

2.学校对考取博士研究生、优秀研究生、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等给予奖励。

3.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研究生,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补助。

八、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gduf.edu.cn/,研究生处网址:http://yjs.gduf.edu.cn/,邮箱:yjschu@163.com。

联系人:弓老师,电话:020-87053297。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迎福路527号,邮编:51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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