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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来源:互联网转载 时间:2024-11-29 15:22:00 浏览量:

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井圭路10号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院校国标码:13031

办学类型:公办

第三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学校简介: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79年,是我国第一所环保类国家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生态环境部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职院校、全国五四红旗团委、湖南省楚怡“双高计划”建设单位、湖南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学校是生态环境部“国家环境保护培训基地”、人社部“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湖南省首批省级生态环境科普基地。开设了23个全日制专科专业,基本形成与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涵盖生态环境保护行业主要职业岗位群和具有鲜明特色的专业格局,是全国环境保护类专业设置最齐全的高职院校。

第六条学校招生类别:普通类(历史、物理、文科、理科、综合改革)、湖南省职高对口类、湖南省艺术类(美术历史、美术物理)。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本校招生规模确定、政策制订等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就业与创新创业指导处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招生录取期间,学校纪检监察处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学校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合作,没有委托社会机构招生。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第十条我校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在招生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招生范围:学校2024年面向湖南、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二条招生计划:学校2024年招生计划共计4100人(实际计划数以湖南省教育厅下达计划为准),各省招生专业、计划及有关招生要求等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编印的2024年招生计划手册。

第四章 招生专业

第十三条学校2024年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序号二级学院专业名称收费标准(元/年)
1环境工程学院环境工程技术5060
2资源综合利用技术4600
3安全技术与管理4600
4水净化与安全技术4600
5工程造价4600
6环境监测学院环境监测技术5060
7食品检验检测技术4600
8食品质量与安全4600
9绿色低碳技术4600
10环境资源学院环境管理与评价5060
11生态环境修复技术4600
12工程测量技术4600
13国土空间规划与测绘
4600
14环境经济与信息学院生态环境大数据技术4600
15计算机应用技术4600
16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4600
17电子商务3500
18商务英语3200
19环境艺术与建筑学院建筑室内设计7500
20风景园林设计7500
21环境艺术设计7500
22视觉传达设计7500
23园林工程技术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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