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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安徽省合肥市自考准考证打印时间:4月12至14日

来源:互联网转载 时间:2024-06-25 10:51:54 浏览量:

中国教育在线自考频道根据安徽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温馨提示》公告了解到安徽省合肥市自考准考证打印时间为4月12至14日,考生可登录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http://zk.ahzsks.cn/)自行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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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安徽省合肥市自考准考证打印时间为4月12至14日,考生可登录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http://zk.ahzsks.cn/)自行打印准考证。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醒各位考生:

1.提前到达考点,以免耽误考试。

2.建议考生在赴考出行时,做好个人防护。考试期间建议考生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在接受身份核验时须摘掉口罩,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考试期间,考生若出现身体异常情况应及时向考试工作人员报告,并服从考点安排。考试结束后,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

3.携带打印好的准考证、居民身份证、2B铅笔、0.5mm黑色墨迹签字笔、橡皮擦等考试所需的文具。不得将手表、手机、智能手环、试题、试卷、稿纸等非考试用品带入考场。

4.请广大考生切实增强法治意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对国家教育考试中的违规违纪行为的界定及处罚作了明确地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中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为他人提供作弊器材或帮助的;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的等三种情况,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对违纪、作弊的考生,除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外,其违纪处理结果也将记入考生的毕业生登记表。

请考生务必认真学习,掌握相关内容,避免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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