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023年成考报名时间:9月6日8:30至9月10日17:00
中国教育在线成考频道从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湖北省2023年成人高考考生报名须知》了解到,2023年湖北省成考报名时间为:9月6日8:30--9月10日17:00。届时,考生可登陆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hbea.edu.cn/)进行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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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2023年成人高考报名时间:9月6日8:30--9月10日17:00
报名日程安排
(一)统考生
1.信息填报和身份核验时间:9月6日8:30--9月10日17:00。
2.报名资格审核时间:9月15日8:30--9月20日17:00。因不符合现报名考区身份条件、但符合其他考区身份报名条件而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在此期间,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更换到符合条件的考区报名。
3.网上缴费时间:9月15日8:30--9月21日12:00。
(二)免试生
1.信息填报和身份核验时间:9月6日8:30--9月10日17:00。
2.报名资格审核时间:9月12日8:30--9月17日17:00。报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在9月18--19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将考生类型从“免试生”更换为“统考生”,并按照统考生的报名要求重新填报信息。
3.网上缴费时间:9月12日8:30--9月18日12:00。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10月13日--10月22日,考生应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后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特别提示:考生打印本人准考证后,务必再次核对本人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和照片信息是否准确。
报名和考试地点
1.统考生一般应在户籍或身份证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在非户籍和非身份证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应提供拟报地所在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或当地人社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社保缴费凭证。
2.统考生报名继续实行网上信息填报、网上身份核验和网上资格审核,不采用线下采集头像、身份证信息以及现场人工核验身份的方式。
免试生报名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考生须先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个人信息填报、头像信息采集、志愿信息填报、证明材料信息上传和网上身份核验等操作,然后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原件到所报高校报名点接受现场资格审核。
3.报考前,统考生应先登录拟报地市州教育考试机构的官方网站,查询拟报地区市州教育考试机构网上公布的《报名须知》,了解当地的报名政策和具体要求。免试生应先登录拟报招生高校的官方网站,查询拟报招生高校网上公布的《招生简章》,了解拟报高校的报名政策和具体要求。
报名证明材料
考生应根据本人所报的考区、类别、科类和专业,按照要求以电子图片或扫描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交对应的报名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的具体翻拍扫描要求见附件3。
(一)身份证明材料
所有考生均须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在户籍或身份证所在地报考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户口簿;在非户籍和非身份证所在地报考的考生还应提交当地公安机关颁发的居住证或当地人社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社保缴费凭证。
现役军人还应提供现役军人证件,其中,采取个人报名方式的,需提供所在部队政治部门出具的军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采取集体报名方式的,需由所在部队政治部门向所在市州教育考试机构统一提供报考名单(加盖公章)。港澳台居民应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报名所在地公安机关核发的“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侨民提交湖北省公安厅核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二)前置学历和执业证书证明材料
1.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需提交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高中毕业证书、中职学校毕业证书、技工学校毕业证书、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高中同等学力证明其中一种),中专学制一般要求为两年及以上。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报名如提交一年制及一年半制中专毕业证书,须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成人中等学校暂行条例》规定,同时提交普通高中毕业证书或高中同等学力证明。
2.报考专升本的考生需提交本人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含本科结业证书)、教育部学信网认证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已取得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但还未完成专科学历电子注册和认证的考生,须在报名前通过教育部学信网完成学历电子注册和认证。以本科结业证书报名的考生,还须提交就读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3.报考医学门类专业(网上报名系统中招生计划门类代码为52和10对应的专业)的考生,需提交本须知第二条“报名对象和条件”中第5项所规定的证书或证明。
(三)优录加分证明材料
1.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需提交省级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
2.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需提交本人退役证件和由当地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具的自主就业证明等。
3.归侨须提供本人归侨证,归侨子女、华侨子女需提交本人和父亲(母亲或监护人)户籍关系证明;本人户籍所在地县级侨务管理部门出具的“三侨生”证明等。
4.台湾省籍考生须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等。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需提交烈士证、考生与烈士关系证明,如户口簿等。
6.享受录取照顾政策的山区县(市、区)考生,应提交地区确定的扶贫开发重点县户口簿等。
7.符合其它加分条件的考生需提交相关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等。
8.年满25周岁、享受加分投档资格的考生(年满25周岁是指1998年9月10日前出生),无需提供证明材料,报名系统将根据考生身份证信息进行自动甄别,年满25周岁且符合两项及以上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其加分分值不累计,系统将自动取最大分值为其照顾分数。
9.可以享受优录加分和照顾政策但未能在报名结束前提交相关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享受优录加分和照顾政策。报名结束(9月10日17:00)后一律不再受理优录加分和照顾政策申请。
(四)免试录取证明材料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除须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按照附件3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电子件)外,还须到所报考高校提交免试录取证明材料原件,接受现场报考资格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