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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来源:互联网转载 时间:2024-12-19 05:11:19 浏览量:

录取工作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不合格(未达到各单位复试成绩合格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各单位根据复试细则中明确的总成绩计算方式计算考生总成绩,复试成绩一般占总成绩的40%。根据专业招生计划和录取办法确定拟录取名单。

3、单独考试、少数民族专项计划、大学生士兵退役计划等考生,根据招生计划和复试结果,择优录取。

4、拟录取名单经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讨论通过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经教育部最终审定后,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以以机械工程学院为例:

(一)成绩计算

初试满分500分:初试规格化成绩=(统考总分/500)×100

初试满分300分:初试规格化成绩=(统考总分/300)×100

复试规格化成绩=(复试成绩/300)×100

总成绩=初试规格化成绩×60%+复试规格化成绩×40%(总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二)拟录取原则

(1)学院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2)同一专业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根据考生一志愿报考类别和总成绩,按照两类招生计划分别顺序录取。

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低于180分者;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

2024年各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报到时间、考生名单及复试录取工作细则:https://gs.njust.edu.cn/0d/2d/c14687a331053/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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