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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清华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来源:互联网转载 时间:2024-12-19 08:17:01 浏览量:

清华大学2024年自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我校将围绕“综合评价、多元择优、因材施招、促进公平”的人才选拔理念,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需要,继续开展2024年自强计划招生工作。

一、机构与原则

我校自强计划招生工作在清华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自强计划招生认定及录取工作按照综合评价、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认定及录取名单,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收对象及申请条件

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及县以下高中,自强不息、德才兼备、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确定。申请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1)符合2024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申请学生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完成。

三、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

2024年我校自强计划录取人数不低于教育部规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规模。各学科类型及对应的初试测试科目和专业类(专业类名称以高考填报志愿系统公布为准)如下:

学科类型测试科目包含专业类
理科类数学与逻辑
理科基础(物化综合)
建筑类
土木类
机械、航空与动力类
能源与电气类
电子信息类
计算机类
自动化类
数理类
化生类
临床医学类
社会科学类
经济、金融与管理类
法学类
文理通识类
为先书院
秀钟书院
文科类数学与逻辑
文科基础(文史综合)
社会科学类
经济、金融与管理类
法学类
文理通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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