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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衢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来源:互联网转载 时间:2024-12-19 14:37:01 浏览量:
衢州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衢州职业技术学院
二、院校国标码12877
三、校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白云街道江源路18号
四、层次□本科☑ 专科
五、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

名称

衢州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

种类

我校培养的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国家统一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检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学校面向全国多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无预留计划

十、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的外语语种

中外合作办学(中日合作)专业教学使用外语语种和外语公共课为日语,其他专业教学使用外语语种和外语公共课为英语。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十二、录取规则

(一)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二)学校所有专业无外语单科成绩要求。

(三)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四)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五)学校在招生录取中,执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择优录取。

(六)学校对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进档考生,只要专业服从且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七)在实行“专业(类)+学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只要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八)在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组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且体检合格者,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

(九)学校对高职提前招生、五年制职业教育的招生录取,按照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及学校公布的相关简章和章程的规定执行。

十三、收费标准学费标准艺术类专业学费9000元/学年,非艺术类专业学费6000-7500元/学年,其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18000元/学年。
住宿费标准1200元/学年。
十四、资助政策学校设有各类奖助学金十余项(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各类优秀学生奖学金和社会奖助学金),同时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开通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对符合资助条件的特别困难新生发放新生补助。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学校纪检室申诉举报电话:0570-8068232。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衢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https://zs.qzct.net/

电话:0570-8068678

传真:0570-8068678

十七、其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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