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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西艺术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来源:互联网转载 时间:2024-12-19 17:16:01 浏览量:

录取原则

(一)江西省艺术专业录取原则:各专业使用相关类别省统考成绩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江西省艺术类高职(专科)层次控制线。对投档我院的考生,分别按相关类别专业省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省统考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考生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1)音乐表演(声乐、器乐方向)、现代流行音乐(流行音乐演唱、流行音乐演奏方向)、音乐制作(声乐、器乐方向)等专业,分别使用并按音乐类省统考音乐表演类(声乐)、音乐表演类(器乐)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舞蹈表演、舞蹈编导、国际标准舞等专业,使用并按省统考舞蹈类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戏剧影视表演、时尚表演与传播等专业,分别使用并按表(导)演类省统考戏剧影视表演类、服装表演类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 、服装与服饰设计、影视动画、产品艺术设计、游戏艺术设计等专业,使用并按省统考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书画艺术专业使用并按省统考书法类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外省普通类、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我院按照生源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普通类、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进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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