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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西培贤国际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来源:互联网转载 时间:2025-01-08 20:53:58 浏览量: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分类录取。

第十六条 实行网上远程录取方式。

第十七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我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志愿和我校确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专业录取原则:专业录取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

第十九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在全部有专业志愿考生录取分档完毕后,再将所有未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调剂到其他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在录取时如遇高考总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语数英总分高的考生;如遇语数英总分相同,优先录取语文,依次是数学、英语;如遇高考总成绩相同且语数英单门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物理/历史成绩高的学生。

第二十条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

第二十一条 对自治区考试院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自治区考试院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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