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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师资格证考试科目

来源:互联网转载 时间:2024-07-27 08:03:03 浏览量:

初级中学和普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为3个科目:

科目一均为《综合素质》(中学);科目二均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综合素质》主要考查教育理念、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文化素养以及阅读理解、语言表达、逻辑推理、信息处理等基本能力等。

《教育知识与能力》主要考查中学阶段的教育基础知识和基本原理、中学教学、中学生学习心理、中学德育、中学课程、中学生发展心理、中学生心理辅导、中学班级管理与教师心理等。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主要考查中学阶段相应学科的运用、设计、实施、评价的能力。考试大纲根据本学科的特点制定,基本包含学科知识、教学设计、教学实施和教学评价的内容。

初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个学科。

普通高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个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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