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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考试科目

来源:互联网转载 时间:2024-07-28 11:11:19 浏览量:

教师资格证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教师资格证笔试考试科目:

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保教知识与能力》2科;

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科;

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3科;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3科。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测试,暂由各省(区、市)自行命题和组织实施。

面试考试科目:

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

小学面试分8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音乐、体育、美术;

中学(含中职文化课)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共13个学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

面试考试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都通过以后,可领取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有效期3年,3年之内进行教师资格证的申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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