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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质监总站(交通局工程质量监督站)

来源:互联网转载 时间:2024-11-14 10:29:55 浏览量:

交通质监站工作如何

轻松。交通质量监督站负责委监管交通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平时工作相对比较轻松,受理施工安全的举报和投诉,参与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交通质量监督站主要负责港区红线范围内的港口危险化学品存储设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交通部先进工程质量监督站和优秀工程质量监督人员评选办法(试行)

第一章u3000总则第一条u3000为表彰在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优异成绩的监督站及监督人员,激发广大监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质量监督工作的开展,提高质量监督水平,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u3000交通系统各级工程质量监督站及在岗监督人员,凡符合评选条件的均可申报先进工作质量监督站和优秀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师或监督员。第三条u3000评选先进工程质量监督站和优秀工程质量监督人员的活动,原则上每两年进行一次。获奖单位和人员由交通部授予“先进工程质量监督站”、“优秀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师”、“优秀工程质量监督员”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第四条u3000交通部成立先进工程质量监督站和优秀工程质量监督人员评选委员会,负责组织评选工作。该委员会为非常设机构。交通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部质监总站”)为其具体办事机构。第二章u3000评选条件第五条u3000先进工程质量监督站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正式开展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2年以上,且已通过考核验收。

(二)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条例、规定和技术标准。

(三)机构独立、健全,人员充实、专业配套,有必要的检测手段;直接从事监督工作的技术人员占总人数的70%以上。

(四)站内工作制度健全,制定有相应的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有详细的工作计划,监督覆盖率达80%以上(按年度投资计划比例计算)。

(五)监督站的站长、总工程师和80%以上的监督人员须经过有关技术培训,并持有交通部工程质量监督证书。

(六)监督工作坚持科学性、公正性,严格按照技术法规和标准实施监督、检测和工程质量鉴定,监督工作到位,监督档案完整,对规范交通基本建设市场、推行工程监理制度和促进企业全面质量管理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

(七)受监工程质量水平有明显提高,经验收全部合格,交付使用后未出现严重质量问题。

(八)全站工作人员能廉洁奉公,坚持公开办事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虚心听取各方意见,不断改进监督工作,赢得社会好评。第六条u3000优秀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师、监督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须经过考核,具有交通部工程质量监督证书,且从事监督工作二年以上。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政策、法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较好地完成各项监督、检测任务。

(三)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组织能力,工作责任心强,在确保受监工程质量和预防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方面成绩突出。

(四)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自律,自觉与腐败现象作斗争,社会反映良好。第三章u3000推荐和评选程序第七条u3000推荐先进工程质量监督站和优秀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师、监督员,要求如实填写推荐材料一式两份(格式附后),报送部质监总站。第八条u3000推荐先进工程质量监督站,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含计划单列市)工程质量监督站由交通厅(局)推荐。

(二)各地(市)工程质量监督分站由上一级质量监督站提名,经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同意,报交通厅(局)审查推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数量控制在1~2个。

(三)部属和双重领导港务、航务(运)管理局及其他工程质量监督站由其主管部门推荐。第九条u3000推荐优秀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师或监督员,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含计划单列市)工程质量监督站的质监人员,由其所在站提名,数量控制在该站在职人数的15%;由所在地交通厅(局)审查推荐。

(二)各地(市)工程质量监督分站的质监人员,由其所在站提名,数量控制在该站在职人数的10%;经所在地交通主管部门同意,送上一级工程质量监督站审核后,由交通厅(局)审查推荐。

(三)部属和双重领导港务、航务(运)管理局及其他工程质量监督站的质监人员由其所在站提名,数量控制在该站在职人数的15%;由主管部门审查推荐。第十条u3000部质监总站负责推荐材料的初审,经审查合格后,报送评选委员会审定。第四章u3000附则第十一条u3000本办法由部质监总站负责解释。

交通部质监总站去哪了啊

关于交通运输质量监督总站,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

1、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下边内设机构全部没有了。

2、机构设置里边只有两个人 我估计这次事业单位改革就撤销了。

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规定

第一章u3000总则第一条u3000为加强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提高水运工程质量,保证水运工程监督工作客观、公正、高效,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u3000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施水运工程质量监督,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水运工程,是指港口、航道、航标、通航建筑物、海岸防护、修造船水工建筑物及支持系统、辅助和附属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和大修工程。

本规定所称水运工程质量,是指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技术标准、设计文件以及合同对水运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本规定所称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交通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水运(交通)工程质量机构(以下简称质监机构)对水运工程质量实施的强制性行政监督。第三条u3000水运工程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完善质量保证体系,依法对水运工程质量负责。第四条u3000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的行业管理。第五条u3000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质监机构实施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应当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技术标准进行,并遵循客观公正、注重效率的原则。第六条u3000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质监机构依照本规定规定的职权和程序,实施水运工程质量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交通主管部门、质监机构依法实施水运工程质量监督,不得拒绝或者阻挠。第七条u3000对水运工程的质量缺陷、质量事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交通主管部门、质监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控告、检举。第二章u3000质监机构和质监人员第八条u3000交通部主管全国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交通部设立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质监总站),具体负责全国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的行业管理工作。

交通部派出机构设立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质监站),具体负责该派出机构管辖范围内的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行使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行政执法权。第九条u3000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设立水运(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质监站),根据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委托的权限,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行使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行政执法权。

地(市)级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设立水运(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分站(以下简称质监分站),根据地(市)级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委托的权限,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行使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行政执法权。

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实行属地管理,一地一站。第十条u3000质监机构的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受同级交通主管部门的领导,受上级质监机构的业务指导。第十一条u3000质监机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考核取得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合格证书后,方可实施水运工程质量监督。

质监总站、质监站由交通部考核;质监分站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考核。第十二条u3000质监机构应当按照精简、效能、专业结构合理的原则配备质监人员,直接从事工程质量监督的人员不得少于总人数的70%。第十三条u3000质监总站、质监站正职、副职领导人员一般应当具有高级工程技术职称;质监分站正职、副职领导人员一般应当具有中级以上工程技术职称。第十四条u3000质监机构应当认真履行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职责,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效率。第十五条u3000质监机构应建立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报告、通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向交通主管部门、上级质监机构及被监督单位报告或者通报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情况。第十六条u3000质监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工程质量监督费。因监督工作需要,质监机构对水运工程进行的非常规试验检测和交、竣工验收检测所发生的检测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第十七条u3000质监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档案,妥善保管有关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的文件和资料。第十八条u3000质监机构应建立健全质监人员监督制度,加强对质监人员的监督管理。第十九条u3000质监人员必须熟悉水运工程质量监督业务,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并按规定参加行政执法岗位培训,取得《交通行政执法证》,方可从事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行政执法工作。

《交通行政执法证》的颁发和管理按交通部发放的《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执行。

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是干什么的

交通质监站是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运输局)委托,具体从事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管的执法机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下属二级事业单位。

其质量监督主要任务一般有:

(一)监督检查从业单位是否具有依法取得的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从业人员是否按照国家规定取得上岗资格;

(二)监督检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针对性、严密性和运行的有效性,以及各单位质量保证体系之间的协调性和一致性;

(三)监督检查勘察、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设计文件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编制要求;

(四)监督检查施工、监理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是否严格按照有关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施工、监理和供应设备、材料;

(五)监督检查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和现场质量控制情况,以及对公路水运工程关键部位和隐蔽工程旁站情况,对各施工工序的质量检查情况;

(六)监督检查试验检测设备是否合格,试验检测方法是否规范,试验检测数据是否准确,试验检测频率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七)监督检查材料采购、进场和使用等环节和关键设备性能情况,并公布抽查样品的质量检测结果和关键设备状况;

(八)对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情况进行抽检,分析主要质量指标的变化情况,评估总体质量状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加强质量管理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性意见,定期发布质量动态信息;

(九)对完工项目进行质量检测和质量鉴定。

此外,交通质监站还负责:对监理和试验检测人员进行培训和资格认定;对质量争端进行仲裁;对质量事故进行查处;对违法从业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交通质监总站(交通局工程质量监督站)

交通部质监总站试验检测考试如何在网上报名

交通部试验检测报名方式:先在交通部质检总站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打印拿到当地质检站审查(要带上职称证、学历、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审查通过就可以了。

交通质监总站(交通局工程质量监督站)

报名条件

省内试验检测机构的试验人员均可报名,但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遵守试验检测工作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能胜任试验检测工作;

3、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2年以上所申请专业的工作经历,或具有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或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参加试验检测员考试。

4、取得中级或相当于中级(含高级技师)以上工程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同时以学历和毕业年限控制,如本科学历的应毕业5年以上),有1年以上所申请专业的试验检测工作经历,可参加试验检测工程师考试。 从事试验检测工作两年以上且具有高级职称的可免试《公共基础》科目。

交通局质监站值得去吗

值得去的。

质监站上班有前途,质监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单位关系着很多人的切身利益,所以在质监站上班是一件非常重要,而且非常神圣的工作。

交通质监总站(交通局工程质量监督站)

交通局是主管全市公路、水路和地方铁路交通行业管理的市政府工作机构,内设办公室、人事科、综合科、财务科、计划基建科、政策法规科等6个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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