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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山东铝业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来源:互联网转载 时间:2024-12-01 20:29:59 浏览量: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招生条件

根据学院专业设置及要求,不限制外语语种,且各专业录取均无男女比例限制。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一律予以退回。

第十五条录取规则

1.学校按照各省(自治区)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原则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由学校负责,接受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2.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执行相关省区的投档规定,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对于进档考生,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按照考生报考学校的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4.按“专业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第二、三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能满足某专业计划要求,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当考生无法录取到所报考专业志愿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

5.春季高考专业: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技能考试成绩高的考生。

6.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

7.新生录取后由我院签发录取通知书,并通过邮政部门直接寄发给考生。录取结果将通过各省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渠道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8.其它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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