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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枣庄科技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来源:互联网转载 时间:2024-12-02 04:55:01 浏览量:

招生计划

录取原则

1.按公平、公正的原则,分类择优录取。单独招生(普通类)考生需要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有任意一门缺考或成绩为零的不予录取;综合评价招生考生不参加素质测试的不予录取。单独招生(普通类)不跨专业类别录取。

2.单独招生(普通类)文化素质、专业技能分别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低于控制线的考生不予录取。综合评价招生素质测试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低于控制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3.最低录取控制线上的考生,专业志愿录取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生计划录取,录满为止,若考生各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在同一类别专业进行专业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4.如考生总分相同按照如下原则进行录取:单独招生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分数高的考生。综合评价招生按照高中阶段综合素质档案评议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分数高的考生。

5.计划调整: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政策,录取时可以对各类别和各专业之间计划进行调整。对没有报满的专业可以缩减计划,对报考学生较多的专业可以增加计划。

6.免试入学: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区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直接向学校提出录取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考生直接进入学校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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