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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眉山药科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来源:互联网转载 时间:2024-12-07 16:52:01 浏览量: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条 执行国家和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

第十一条 对进档考生按总分顺序,遵循“志愿优先”原则安排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进行排序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与所填专业志愿相关的未录取满额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在高考综合改革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录取办法,我院按照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选考科目和录取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 我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考生体检要求。特别提醒:因医药卫生类专业的特殊性,色弱、色盲等不符合报考医药卫生类的考生,我院相关专业可以不予录取。

第十四条 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五条 我院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须慎重填报志愿。

第十六条 录取结果公示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考生可登陆眉山药科职业学院网站或学院微信公众号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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