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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来源:互联网转载 时间:2024-12-07 16:57:12 浏览量:

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全称: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长沙市

主管部门: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院校国标码:13938

办学类型:公办

第三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院专科层次毕业证书。

第四条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学院简介: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是湖南省唯一的电力类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隶属于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教育业务由湖南省教育厅管理。学院坚持“立足电网、服务公司、奉献社会”的办学定位,突出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驱动发展,借助企业办学优势,持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办学以来,共为电力行业及社会输送了5万余名各类技术技能和管理人才。

第六条学院招生类别: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普通类考生(本省另含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七条学院成立由学院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本校招生规模确定、政策制订等重大事项,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招生录取期间,学院纪委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条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学院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合作,没有委托社会机构招生。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学院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第十条学院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在招生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院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学院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学院2024年面向12个省份招生,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计划编制的相关规定,根据学院办学实际及社会经济发展,统筹考虑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实际情况、就业市场需求等因素,制定分省分专业计划。分省分专业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批后按要求及时报送到各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招生专业(类)及录取要求

第十二条学院2024年开设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供用电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新型电力系统方向)、输配电工程技术、发电运行技术、热能动力工程技术、分布式发电与智能微电网技术、供用电技术(供电服务方向)、输配电工程技术(供电服务方向)等十个专业。

2024年招生专业及学费标准
专业名称学制学费(元/年)选科要求文理科要求备注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34600
输配电工程技术34600应用人单位要求,为顺利就业,本专业只招男生,女生慎重报考
供用电技术34600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34600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新型电力系统方向)
34600
热能动力工程技术34600
发电运行技术35000
分布式发电与智能微电网技术34600
输配电工程技术
(供电服务方向)
35060应用人单位要求,为顺利就业,本专业只招男生,女生慎重报考
供用电技术
(供电服务方向)
35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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