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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运城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来源:互联网转载 时间:2024-12-13 00:21:20 浏览量:

录取规则

第九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各省(区、市)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学校执行生源所在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一条我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

第十四条艺术类专业录取:

我校使用生源省(市、区)统考或联考专业成绩,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成绩提档。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山西省进档考生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分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其中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占比例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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