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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招生章程

来源:互联网转载 时间:2024-12-14 20:46:52 浏览量:

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

办学地点:岳阳市岳阳楼区湘北大道439号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本科

院校国标码:12658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第三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学校简介:学校坐落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沿岸开放城市、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省域副中心城市——岳阳市,是2002年6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2003年经教育部首批确认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学院设有6个系19个专业,现有来自全国21个省、市、自治区的在校学生6000多人。

第六条学校招生类别:普通类、体育类。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本校校招生规模确定、政策制订等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办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招生录取期间,学校纪委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学校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合作,没有委托社会机构招生。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第十条我校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在招生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人才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会同教务管理、学生管理等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校务会议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学校招生就业办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学校分省、分专业生源计划,经学校批准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根据教育部及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预留少量招生计划,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学校招生就业办将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生源计划按要求及时寄(送)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招生专业(类)及录取要求

第十二条学校2024年招生专业19个,在21个省市招生。

专业名称院系学制学费标准选科/文、理备注
汉语言文学文法系四年14375历史/文史
法学文法系四年12700历史/文史
新闻学文法系四年16000历史/文史
广告学文法系四年16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国际经济与贸易经管系四年127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会计学经管系四年14605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人力资源管理经管系四年127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旅游管理经管系四年127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电子商务外贸系四年127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英语外贸系四年14375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电子信息工程机电系四年13000物理、化学/理工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电系四年13000物理、化学/理工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电系四年14950物理、化学/理工
机械电子工程机电系四年13000物理、化学/理工
土木工程工程系四年13000物理、化学/理工
制药工程工程系四年13000物理、化学/理工
工程管理工程系四年13000物理/理工
应用化学工程系四年13000物理、化学/理工
体育教育体育系四年13000体育历史、体育物理/体育文史、体育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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